评论 | 抵御听花酒六大虚假营销套路,科学素养也是“免疫力”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天价”听花酒虚假宣传乱象。随后,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对生产销售“听花酒”企业、门店展开了调查,并对其违规违法行为采取惩处措施。与此同时,证监会也火速进场,对在上交所上市的“听花酒”母公司青海春天展开检查。
撰文/罗中云(本报评论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而在多个电商平台上,目前已无“听花酒”的相关搜索结果,一些线下实体店则选择了关门歇业或下架相关产品。“听花酒”3月16日发布声明称,该公司已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全面展开检查与整改工作。
“听花酒”违规违法行为曝光后的后续监管行动仍在进行中。对社会公众及广大消费者而言,不仅要深刻认识到“听花酒”虚假营销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更要从中看清一些经常出现的虚假宣传、虚假营销的套路,避免上当受骗。
其中最重要的套路就是夸大功效,神话其产品。比如“听花酒”的自我宣传中,就一再宣称其产品拥有改善焦虑、壮阳、抗衰老、改善睡眠,甚至调整血压、心率等保健品功效。其体验店工作人员还特别强调“核心是调动身体自调理,激活腺体调动身体自调理,这个是非常伟大的。”
不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明文规定,“酒类”属于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明文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则要求“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其实,世上本就没有包治百病的神药,即便是真正的药品,其广告宣传用语也有严格的法律限定,不能任意夸大。药品尚且如此,何况普通的白酒。
第二大套路是打“高科技牌”。“听花酒”自称申请了“凉味剂”的国际专利,还展示出一些“证书”“报道”,但专业人士解读,“这实际上只是申请了,并没被授权,而且谁都可以申请公布自己的所谓发明专利,能不能被认定为专利则是另一回事。”
“听花酒”把这种未获授权的“专利”拿来证明自己的产品具有高科技属性,显然是一种打擦边球的行为。简单说,在“听花酒”看来,专利是不是真的,是否获得了授权并不重要,给消费者营造出“高科技”的形象才重要。对此,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也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前,需要擦亮眼睛,不要迷信各种所谓的“专利”。
第三大套路是拉名人站台、背书。“听花酒”在这方面显然是下了大工夫的,居然找到了三名诺贝尔奖获得者来站台。在其官网就显示,“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张雪峰出任首席科学家”。这三位“诺奖”得主分别是,199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斐里德·穆拉德,2013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亚利耶·瓦谢尔,以及2004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阿夫拉姆·赫什科。
其实在现实中,无论名声多大,成就多高的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在本领域是权威,但跨行、跨界了就未必。而且,类似的名人站台大多是一种商业行为,参与的名人主要就是拍个照,签个名,然后拿钱走人,并不实质性地参与研究。类似站台或背书的含金量可想而知。
第四大套路是“讲故事”。这类故事或温情,或神奇,目的就是要拉近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让消费者更相信他们。在这方面,“听花酒”幕后老板张雪峰尤其擅长。比如他说“听花酒”的灵感来源是“太上老君托梦”,称有一天梦到一位太上老君模样的人来到他面前,在他手上写下一个活字,活字由水和舌组成,听花酒便以此为灵感设计研发。他还自我感叹“听花酒不是我们做出来的,这是上天给饮者们的一个巨大恩惠”“独步天下,独一无二的”“从未体验过的好喝”。实际上,“听花酒”并非青海春天的原创产品,而是收购自四川宜宾的一家酒业公司。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此前张雪峰在炒作自己经营的冬虫夏草产品时,也提到过一个玄幻故事,说他曾在2003年时拜访了一位活佛,当时活佛珍爱的一匹马入冬后得了怪病,活佛试着每天喂七根冬虫夏草,一周后马就痊愈了。“活佛喂马”的故事让冬虫夏草的神奇疗效流传开来,这背后是否真有其事很难考证,但张雪峰当时的虫草生意的确做得风生水起。
第五大套路很简单,就是广告轰炸。听花酒大约2021年底出来,一时间,电视、报纸、行业期刊、电梯海报、机场广告牌、楼宇灯光,甚至电影里,到处都可见到其营销宣传的影子。老板张雪峰本人也频繁在各媒体平台亮相,接受专访,为听花酒做宣传。
第六大套路是标榜高端。听花酒在上市前做过市场测试,一开始就以“高端人士才消费得起”的面目出现,这可以从其定价上看得出来。“听花酒”自我定位是高端白酒,标准版定价为5860元/瓶(750毫升),精品版售价高达58600元/瓶(750毫升),是飞天茅台酒的40倍,被称为“天价白酒”。
而在消费者中,不少人其实并不在意酒的品质好不好,更看重的是其彰显的所谓“高端”,要的就是那个“范儿”。“听花酒”正是抓住了他们的这种消费心理进行营销。
类似的套路还有很多,与“听花酒”一样的营销骗局也不只一例,但往往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很多消费者也一次又一次地上当受骗,缴纳“智商税”。从根本上说,还是与消费者自身辨识能力不够,科学素养不高有关。这是从国家、社会、个人等各个层面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大问题。
面对无孔不入的虚假营销,科学素养就是强有力的”免疫力“。消费者如果具备了较高的科学素养,掌握有较多的科学知识,形成了科学的思维方式或有较强的逻辑判断能力,不难发现各种虚假宣传中漏出的“马脚”。当虚假产品现出了原形,没人消费,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
当然,面对类似的虚假营销,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还需持续完善相关监管机制,主动作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