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利用驯化的,保护野生的
文/郭耕 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副主任
3月18日,我参加了全国人大举办的一个《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草案座谈会,与会者不乏院士、官员、研究员到教授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但是某些人的发言很让人遗憾,某官员竟说出野生动物该灭绝就让它灭的话语,而某中药界的院士更是称“绿孔雀繁殖了成千数万”,我提醒他那是蓝孔雀,他却说出“既然蓝的能繁殖,绿的也一样,梅花鹿能繁殖,其他鹿也能”这样的谬论。
我发现,会上很多争论源于大家分不清野生动物和驯化动物,也不知道哪个能利用,哪个不能利用。
人类生存在地球上已逾百万年,但大部分时段是采集、小部分时段才开始狩猎,而定居下来从事农牧,已经是很晚的事情了,驯化动物的历史大约开始于公元前8000年。在一万多年的时光里,人类对包括非洲象在内的148种陆生动物进行过驯化尝试,但通过实验的大型兽类仅仅不到20种,全部加起来也就60种驯化动物,其他大多数桀骜不驯,注定野生。人们发现,可驯的动物几乎大多已被驯,不可驯的,我们再有想法也是枉然。
其实,人类向自然的索取并非为所欲为,对动物驯化的脚步也不完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你以为驯化了欧洲野马也能驯化亚洲野马;驯化了蓝孔雀还能驯化绿孔雀;驯化了驯鹿还想驯化麋鹿……根本没门!而它们不可驯的理由也很多,且各不相同。
会受饲料或日粮的供应影响,那些吃的太多的、挑嘴的、偏食的就很可能不合格,树袋熊,人见人爱,为什么不能大肆普及饲养呢,就是因为它们的食物很偏,只能靠桉叶为生,故而不能纳入驯化之列。一句话,这样的动物“喂不起”。
还会受生长速度的影响,驯化动物必须具备生长迅速的特质。娃娃鱼的生长期很慢,从小到大几十年才长成,谁等得及?一句话,这样的动物“耗不起”。
还有繁殖条件的制约,有些动物在圈养条件下难于繁殖,如大熊猫、猎豹,都是野外几雄追一雌,漫山或遍野,几天下来,才达到发情交配的程度,弹丸之地的樊笼岂能满足。一句话,这样的动物“养不起”。
此外,有些动物比如熊,具备凶险的个性,可能伤人甚至吃人, 它们“惹不起”;还有些野生动物,如一些种类的羚羊和鸟类,它们对外界刺激极度敏感,受不了惊吓,宁可撞死也不屈服,一句话“伤不起”。
一万年以来,人类已使一些原来野生的动物丧失了其惧人的天性。家鸡的祖先源于中国南部、印度北部的原鸡;家兔源于野生的欧洲穴兔;家鸭多源于绿头鸭;狗、马、羊、驼、水牛、鸭、鹅来自亚洲;牛、猪、兔来自欧洲;猫、驴、珠鸡来自非洲;驼羊、番鸭、豚鼠、火鸡来自南美……
人类的文明进化与家禽家畜的饲养驯化如影随形,蓝孔雀被印度人视为国鸟;火鸡初被拿到英国时误认为是来自土耳其,由此得名TURKEY。驯养了4000多年的鸽子使鸿雁传书的浪漫成为实际;蜂的驯化则让人类尝到了天赐的甜蜜;海狸、水貂、狐狸等毛皮兽的饲养为妇人提供了华丽的裘皮;驯鹿顾名思义是一种被驯化了的鹿,也是鹿科动物中唯一真正被驯化了的鹿。驯化历史艰辛而漫长,总的说,驯化并非坦途,并非为所欲为。
如今,人类无论从生理到心理,几乎样样离不开动物,但地球上的动物却完全可以不需要人类的照应而栖息。现代渔业曾一度辉煌,特别是在二战之后,但年复一年的过度捕捞,不仅使内陆河湖竭泽而渔,汪洋大海同样面临资源匮竭。我们一些人爱拿带鱼是野生动物该不该保护来说事,但是曾经支撑一代人的舟山带鱼资源几近枯竭,皆因未能及早采取休渔措施。
大诗人白居易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而法度不生其间,则必物暴殄而财乏用矣”,我以这句话来诠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理由,我觉得这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与生态文明要求是异曲同工的。■(本文转自作者博客,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