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须标注中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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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07 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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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白酒、食用油、肉制品、糕点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对现有标签逐一进行核查,日前,北京市质监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企业确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标签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产品属性、原辅料使用情况等,同时标注形式规范、符合要求。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食品,标签必须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食品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文/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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