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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N9调整为乙类传染病 不再强制隔离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21 11:36:59   阅读量:0
  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11月1日起,我国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管理。与此同时,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自2014年1月1日起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由“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调整为“乙类传染病乙类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甲类传染病,医疗机构发现时要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义为乙类后,将不再进行强制隔离治疗措施;调整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要求2小时内上报,调整后则为24小时内。

  
  按照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我国对法定传染病实施分类管理。目前,我国共有39种法定传染病,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
  
  卫计委强调,截至目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绝大数呈散发状,尚未发现有效人传人的证据。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由于中国城乡活禽市场交易普遍存在等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专家分析认为,不能排除中国内地继续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散发病例的可能性。
  
  □文/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