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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法听证停车超三分钟熄火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21 10:28:31   阅读量:0

  正在制定中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第81条规定,“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熄灭发动机”。围绕该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0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听证。听证会上,与会人员都表示赞同立法倡导乃至强制要求“怠速熄火”,多位陈述人围绕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

  所谓汽车怠速,就是车速为零但发动机仍在运转。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机动车怠速会造成更多污染物的排放。经过测算,一辆国Ⅱ排放水平的小客车怠速3分钟,排出的污染物是2.7克。

  有陈述人表示,北京本来交通拥堵就比较严重,如果在堵车的过程中老是停车熄火,或者是在路口等待红绿灯的时候都要求停车熄火,估计会造成更大的拥堵。对此李昆生说,北京市环保局建议将条文修改为“凡在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办公场所、公园、社区、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应熄灭发动机”,并设立相应罚责。

  围绕现有法条的操作性问题,有陈述人认为,应该先从公车开始,严管和处罚。原因是,公车数量不少,出驶率比较高,而且便于控制和管理。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的9位陈述人,包括公民代表、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和经营单位代表等。据了解,北京市人大会对听证意见认真研究,最后的听证报告和采纳的情况,将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