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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电动汽车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20 10:12:43   阅读量:0
  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期间,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其他机动车禁止通行;运输渣土、砂石等易扬尘物品的车辆停驶。
  
  采取单双号限行期间,暂停五日制尾号轮换限行措施;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停驶80%。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通告中明确了六类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包括警车、公交车、出租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等。此外,纯电动载客汽车也不限行。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北京将研究制定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2017年新能源汽车(不含公务用车)规模达到19.5万辆。
  
  截至去年,在公共领域运行的电动车已达4000至5000辆,并在清河、北沙滩和航天桥等地建设了充电站。这些充电站今后将实现和私人电动车充电的互相兼容。到2017年,建成充换电站107座、充电桩18.8万个。
  
  □文/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