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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背后的学术与利益之争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19 10:56:53   阅读量:0

  近日,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通过其认证微博公开举报国家食药监总局,称其为利益集团代言,“国家药典委把南方地区传承上千年的‘金银花’更名为‘山银花’,把金银花作为山东‘忍冬花’的专用名”,“给数以千万计的百姓造成无比重大的经济损失”。由于陆群粉丝众多,并称掌握了“铁证”,一经发布便引起众多关注。

  金银花与山银花之争实际上由来已久。2013年,媒体报道凉茶业山银花、金银花混用,当时,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九间棚公司董事长刘嘉坤趁机在公开场合表示:“金银花是凉性的药材,而山银花却恰恰相反,是热性的药材。”这一观点引起了广泛争议,但并未得到中药界的一致认可。

  如果不是特别去考证和研究,一般人真搞不懂金银花和山银花的来龙去脉。从目前的植物学上来说,金银花指忍冬花,是忍冬科植物忍冬的干燥花蕾或带初开的花,因其开花后有白色和金黄两色,故名“金银花”;山银花也属于忍冬科植物,但指灰毡毛忍冬、红腺忍冬或华南忍冬的干燥花蕾或带初开的花,两者性状相似,但也有不同,比如大多是半常绿藤本,而山银花是落叶藤本,两者成分也有所不同,比如其中的所谓抗氧化物质绿原酸含量高低不同,金银花中含木犀草苷成分,山银花则没有或很少。

  然而,中药的问题似乎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植物学分类问题。陆群所指控的是,作为“药材”的金银花,其基原很久以来就包括山银花在内,所以,2005年版的《中国药典》将金银花与山银花分开来单列,山银花不再属于金银花,导致药方中山银花不能再当作金银花用,湖南等地大量种植的山银花不再值钱,药农损失惨重,药典委当然“责任重大”。

  中国药典委的回应是,山银花等3个植物来源,是在1977年版的《中国药典》中增收进入金银花标准中的,当时的做法缺乏研究支撑,而现在通过研究分析证实,两者的药用成分有所不同,所以将金银花与山银花分成两家是合适的。不过,难以理解的是,二者在《药典》中分列两条,但“性味与归经”、“功能与主治”的表述却完全相同。药典委的解释是,这是考虑到“金银花、山银花的药用历史、中医临床用药经验以及各地用药习惯形成”。

  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一位教授告诉笔者,山银花作为药材被大量使用,事实上是文革期间“中草药运动”的产物,彼时药物缺乏,大量同科的植物都被当作了药材,除了金银花,还有石斛、麦冬、川贝母等很多药材也碰到了这种情况。该教授认为,虽然很多同科植物都列入了《药典》,但并不能说它就是正确的,只不过药农是按照“标准”来种植的。《中国药典》将金银花与山银花分列,但“性味与归经”又完全相同,可以说是一种折衷、妥协的做法,既试图在药材上区分出来,但又不想直接触犯南方药农的利益,毕竟这不仅是药学问题,也是民生问题。

  不过,不管相关方面对于金银花的名称如何争论,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药典》看起来是“与时俱进”了,但仅仅是目前列出的性状、成分差异,是否足以将这两种“药材”分开呢?比如,一位医药界人士即告诉笔者,金银花中所含木犀草苷成分据说有抗病毒功效,但实际上只是体外实验,其人体实验证据并不充分,而木犀草素也不是稀有的东西,青兰、辣椒、野菊花、紫苏都含木犀草素。换句话说,假如金银花、山银花中的那些成分实际上功效都相当有限——甚至是无效,从药材上区分它们又有何意义?

  陆群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叫板”或许短期内难有结果,公众也很难判断其中是否有利益纠葛,但此次风波无疑也折射出中医药的一些致命问题,比如,判断一种药材是否有效,难道临床试验不是唯一的依据吗?为什么还要参照中医典籍、用药历史及用药习惯?如果中药标准都如此模糊,争论其“名目”不是本末倒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