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创新第一案”落幕
1月18日,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的辩护律师周泽在朋友圈发出一张照片,照片中刚刚获释的褚健和家人在一起,面带笑容。至此,3年中经历7次延期审理的“中国科技创新第一案”终于走出了“开庭遥遥无期、取保候审无望”的怪圈,获得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
褚健年过八旬的父母已经3年没见过儿子。3年来,家人一直为儿子的失踪在向两位老人扯谎:“褚健在外承担国家保密项目,不能与家人联系。”现在他又可以为父母尽孝了。
认定罪名与起诉罪名之间的巨大落差
褚健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把他跟如今的褚橙大王褚时健弄混,这两个人虽然毫无关系,但是他们的故事却十分神似。幸运的是,他们最后都获得了人身的自由。
褚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2017年1月16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贪污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认定被告人褚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褚健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被告人褚健利用担任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38.1803万元;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褚健指使他人销毁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等相关公司单位的会计账册,情节严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褚健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褚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悔罪,且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做出上述判决。按照羁押时间计算,褚健在宣判两天之后,也就是1月18日获释。
褚健是于2013年10月19日被异地拘捕的。2015年2月25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褚健提起公诉时,涉及的罪名包括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行贿等。
一个轰动全国的“中国科技创新第一案”,就这样落下了帷幕。荒唐的是,但是仅凭认定的犯罪事实,褚健案是无论如何都称不上“中国科技创新第一案”的。
褚健不认罪但愿为经营瑕疵担责
按照有关方面3年以前发布的消息,1998年至2013年间,褚健利用职务之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其中涉案款项最大的部分是6000余万元的贪污指控,涉及他在创办及执掌中控科技中的股权转让和分红、作为课题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当时甚至有人放出风来说,褚健是因为涉嫌侵吞数亿元国有资产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由于案情复杂,社会反响巨大,该案一直没有进展。褚健也一直拒绝认罪,认为背后是有势力要置他于死地。
“我担任浙江大学副校长的8年中,没有一分钱的经济问题、没有任何违纪问题、没有任何生活作风问题,即使是罗列、强加后‘做’出的十几年前涉嫌‘违法’的巨额资金中,也没有放入我个人口袋,而是投入到了本应由国家重点扶持和投资的有关创新项目中。”褚健在一篇自白文中如是说。
这在浙江省有关方面后来的审查中也被予以了证实。从侦查机关调查的情况看,褚健在担任浙大副校长8年的时间里,未涉贪腐问题,转移资产纯属子虚乌有,褚健个人生活也没有问题。
但褚健早些年在公司的有关经营管理并不是没有瑕疵。褚健在自辩中承认确实曾安排下属员工将1999 年至2002 年间杭州浙大中控公司的会计凭证进行处理,不过他表示,这绝非是他担心自己有什么问题会暴露,完全是因为这些账目涉及他的个别师长,他不清楚是否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并且他以为十几年前的账册已经超出了账册保存期限。
褚健也表示有证据足以证实,这些账目并不涉及国有资产、并没有任何经济问题。作为并不精通财务的科研人员,如果说这违反了法律,他愿意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认小罪”是褚健再三权衡和各方妥协的结果
最终褚健还是认下了“贪污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小罪”。周泽认为,这是褚健再三权衡利弊以后委曲求全的结果。父母亲年纪都大了!他不想他们因为他的事情有任何闪失。另外,如果他不妥协,他将面临更大的损失。就在褚健被抓以后,曾经蒸蒸日上的中控系各公司不断离奇地出现资金短缺、严重负债等问题,并由此引发了多次股权易主。
尽管被捕以后褚健反复陈情不要给已经长成参天大树、年产值达30多个亿的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但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
“相对于原来6个罪名、上亿金额的重罪指控,检方能够变更起诉,承认原来的起诉与事实不符,褚老师认点小罪换自由又有啥呢?”16日宣判以后,周泽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
“这已经是我国目前法制环境中最好的结果了。”周泽对记者表示,并且褚健也表示将不再上诉。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褚健最后被轻判是各方妥协的结果。这里面涉及到广大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高校人员下海创业的问题,学校、学术成果产业化的问题,以及中国有关产权制度早些年扯不清的问题。
“褚健的案子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推动,如果没有科学界尤其是浙江大学众多师生的声援,这个案子将会变得更加艰难。”周泽说。
3年前在褚健案被移交审查起诉后,浙大教授、师生、浙江中控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等800余人签名愿意为其取保候审作保。
尽管褚健本人承认经营管理瑕疵,3年来,褚健的辩护人、现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一直按其要求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后来,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褚健的预料,也超出了办案方的预料,多方面无形力量的推动,导致该案一再被延审,最终在经历了7次延审,浙江省湖州检察院变更了起诉决定书以后,才有了现在的判决结果。周泽对对记者表示,褚健一案复杂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社会公众的想象。
此前褚健的另一位辩护人、杭州本地的一位律师,最终不堪承受来自浙江有关部门的压力,最终与褚健家人解除了委托关系。
“红帽子”企业带来的厄运
褚健是中国赫赫有名的科学家,作为浙江大学原副校长、中控科技创始人,他集“官、学、商”于一体,头顶着众多耀眼的光环。大概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在他春风得意正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他的人生会拐上一个很大的弯儿。
2013年10月19日深夜,褚健在出差途中被异地拘捕,这离他参加中国工程院院士申报答辩只剩下几天的时间。
其实在2013年3月院士申报第一轮答辩前夕,第一批匿名信就已经被大量寄到国内各大学校长、相关院士手中,信中不仅用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的低劣措辞针对褚健本人,还编造不实之词指向了中控科技集团。
6月,在申报院士第一轮答辩之后、投票之前,至今依旧隐匿的幕后神秘人士启动了第二轮在更大范围内散发内容相似的匿名信,还将邮寄范围扩大到浙江省领导、浙江大学现任校领导、离任校领导、浙江大学各学院领导以及相关部、处。此时此刻,网络上、报刊上还同时出现了所谓的“浙大抵制校长风波”背后由浙大副校长操控的虚假新闻。
尽管如此,褚健还是在560位候选人的第一轮投票中获得通过,出现在院士候选170人的第二轮答辩公示名单中,公示期为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第二轮答辩名单公示期一过,意味着褚健是院士第二轮答辩的候选人成为事实。2013年8月初,浙江省检察院接到上级指示要求介入并立案调查褚健。2013年10月上旬,院士第二轮答辩通知书陆续寄到候选人手中,10月下旬各学部将在第二轮答辩之后确定新增院士名单,褚健是极其有希望被入选的人选之一。然而,2013年10月19日,褚健被拘,他参加答辩的机会因为人生自由受到限制被予以剥夺,止步于当年新增院士的大门之外。有人说,如果不是被恶意举报,他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将会成为大概率事件。
实际上,多年来一直有人举报褚健,每次都没有结果。
褚健算得上一个老浙大人了,1978年他以15岁之龄进入原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就读,1986年成为浙大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及仪表专业与日本京都大学的首届博士联合培养第一人。
1993年,也就是在褚健30岁那年,他毅然决定下海创办了高科技企业中控科技。当时正值上世纪90年代初的创业风潮,受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鼓舞,一批校内企业成立。浙大时任校长提出,科研必须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浙大先后建成12家产学研一体化的学科性公司,褚健筹建的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公司是其一。这家公司初衷是研发自动化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虽然当时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但校方实际上并未注资,褚健个人筹借20万元作为起步资金。由此,也可以说浙大工业自动化公司(后更名为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是家“红帽子”企业,即由私人资本投资设立,但以集体企业或全民所有制名义注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初期这类企业并不少见。褚健当初不会想到,也正是 “红帽子”企业的背景,会在20年以后给他的人生带来巨大的厄运。
产权改革受益者身负“侵吞国有资产”原罪
直到现在,为何褚健会频繁遭到举报,依旧还是一个谜。外界也流传着各种说法。但无法否认的事实是,2000年以后,在复杂的股权变更中,一度成为“浙大首富”的褚健在创业的过程中的确是沾了很多浙大的光。
尤其是围绕中控科技及其关联企业复杂的股权变更被很多人所质疑,褚健也开始走上了被浙江大学内部人士不停举报的风口。
不过,中控系当时复杂的股权变更有着宏大的政治背景,1990年代中后期至2004年,中国企业界风云激荡地开展了一场以国退民进为主题的产权清晰化运动。浙江大学关联企业也正是在这样的宏大背景下推进产权改革。
然而在全国这种企业产权清晰化的浪潮中,却普遍存在着改革制度与规则的不清晰。不少专家认为其致命的产权变革背后均贯穿着如下共性特征:方法与路径的暧昧、是与非边界点的含混以及必然带来的争议和后遗症。
其实,2003年产权清晰化的中控科技在中国企业改制的大军中还排不上什么角色。当时,企业巨头海尔、长虹、TCL、春兰及科龙等公司也在推进产权改革,但其中产权清晰化方案多被诟病,可能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正是关注的焦点,香港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甚至针对上述企业进行过一次影响巨大的质疑。几乎所有被郎咸平盯上的企业,其清晰化方案都经不起“推敲”。
那个时期发生的产权清晰化行为,从严格的现行法律意义上,包括已经成为世界级跨国企业的联想集团在内,几乎所有的产权改革都可以被视为“国有资产流失”,每一个产权获益者都有“侵吞”之嫌。
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说,当时的问题是,在这种产权清晰化的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没有出台过产权量化改革的政策性条例,因为没有规矩,因此每个企业的产权清晰改革都手法暧昧甚至涉嫌违规。
对当时参与改制的企业和企业家而言,几乎每一个企业和企业家都在玩着踩红线的游戏,由于没有集体的操作规则,什么是违法,什么没有违法,并没有清晰的边界,因此几乎谁都在违规。
吴晓波认为,谁都在违规,可是只有一两个人被处罚,这就是制度性的问题。
在另外一个方面,当年一些做企业失败的人依旧回到了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他们不用承受科研成果产业化失败的任何责任。但依旧在经济浪潮中折腾的人却要面临“原罪”问题。
但在周泽看来,褚健的事情甚至都还算不上“原罪”。比如先前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委托评估机构将中控技术公司2003年1月22日300万元股权市场价格鉴定为2619.23万元,所采用的所谓收益鉴定法,参照今天中控技术公司的股权价值,片面计入了该股权交易未来若干年的预期收益,从而得出当年的股权价值。按照这种算法,意味着检察机关认定为褚健实际所有的中控科技公司在受让中控技术公司股权之后的若干年内,中控技术公司做得越好,褚健“贪污”的金额就越大,罪就越重;如果中控技术公司搞不好,搞黄了,褚健就没罪。这样的追诉逻辑,显然是十分荒唐的。
最高检发布《意见》起到巨大作用
2016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保障科研人员权益、加大激励力度、放宽科研自主权的文件,直指褚健案的焦点问题。特别是2016年7月,最高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在办案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如对于身兼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特别是学术带头人,要区分其科研人员与公务人员的身份;区分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贪污、受贿之间的界限;区分突破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科技创新需求使用科研经费与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的界限等。《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很多分析认为,该《意见》的出台,也对褚健案件的峰回路转起到了巨大作用。也正是这份文件,也让褚健的“营救者”们看到了曙光。褚健的爱人陈亚秋当时对北京科技报 | “科学加”客户端记者说,“最高检出台《意见》的新闻发布后,我们就像突然看到了希望。”
周泽认为,褚建的案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具有普遍性。后来变更起诉应该就是回避了原来的那些普遍性问题,因此褚健也获得了轻判。
但是这一案件给中国科技界带来的巨大震动和影响还将持续很长的时间。以后该如何应对和处理这样类似的追诉式举报,已经成为一个必须要仔细研究的问题。
“司法机关对企业家、科技工作者采取追诉措施,一定要慎之又慎。稍有不慎,为害甚大。”周泽说。
中控为何不能被搞垮?
褚健所执掌的中控科技刚刚创立时,中国工业自动化市场一直是国际品牌的舞台,自动化控制系统作为控制装置的核心更是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控制。
经过20年的努力,在褚健的带领下,中控科技成功实践了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并把小型的校办企业带成了业界具有重要地位的大企业,并成为了一个产学研相结合的典范。
更为重要的是,中控科技带动了我国自动化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中国最早一批自动化企业是以当时三大仪器仪表基地为代表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及诸多规模不大的自动化及仪表生产商,相对而言在技术开发、市场运作等方面比较僵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后不少企业陷入困境。而中控科技脱胎于国有平台,通过改制等手段获得了市场竞争的优势,企业运营机制更灵活,也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浙江大学的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在这一过程中,褚健和他的团队扮演了体制改革探路人的角色。随后成立的一批自动化企业得益于中控科技这批先行者所积累的市场化运作经验,更健康的市场、政策及应用环境,才有了2000年后的蓬勃发展。
很多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当年褚健依旧在最初的浙大海纳的体制下默默耕耘,是不是能创造出后来的中控辉煌也就成了一个疑问。
事实上, 80年代以来,国内创办的一些公有体制内、或者是游走在体制边缘的企业,正是在僵化的体制中走向了衰败甚至是死亡。
由于走出了体制的藩篱,褚健开创了一片新的世界。到2013年被查时,其创办的中控系企业已发展为产值30多亿元、就业人员4000多人、拥有几十项国家专利和重要发明、在工业控制领域打破了西方垄断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占据了30%以上的市场份额、承担着很多国家重大攻关项目、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集团公司。
更为重要的是,中控相关研发产品事关国家安全。中控主做DCS(分布式控制系统),在国防武器装备、石油石化、核电、电网、高铁、三峡大坝等很多场合要依靠这种“工业大脑”指挥运转。中控的出现,打破了当时国内的DCS系统被国外品牌垄断的状况。因其重要性,中控被商务部列为禁止被外资收购的公司。所以,中控集团颇受浙江省乃至中央的重视。
褚健案发以后,2014年4月,中国工程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院士苏君红、周立伟,中国工程院兼国际宇航科学通讯院院士、中国制导系统工程技术专家钟山等,联名致信国家安全委员会,递交了一份“紧急报告”。报告认为,中控集团“国内最为领先”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及信息安全技术研发若受影响而延缓,“后果不可想象”。
后面事情的发展也是如此,褚健身陷囹圄时,中控系发生复杂的股权变更,有外资背景的公司也闪现其中。业界有很多人怀疑,导致褚健这次栽个大跟头的恶意举报,极有可能与褚健和其公司动了某些方面的奶酪具有很大的关系。
现在褚健自由了,在主心骨回到中控以后,中控是不是可以走得更远了呢?■
(相关评论见本期P.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