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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用药 孩子很受伤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27 13:44:11   阅读量:0

央视公益片:全国每年3万儿童因药致聋 不当用药 孩子很受伤

文/ 记者 刘汝佳
 

我国有2.2亿儿童,却只有60余种儿童专用药。给孩子治病不是简单把成人药减量、“掰药片”那么简单,有些误区家长们务必要敬而远之。


▲央视公益片中,5 岁的小朋友用手语讲述自己的故事,令“闻者”动容

“妈妈说,我一岁时就会叫爸爸妈妈了,听到音乐就会手舞足蹈。三年前我发高烧,用药不当后我的听力越来越弱。我知道声音都在我身边,我努力听,不过就是听不到……”

这段央视播出的儿童安全用药公益宣传片——《因药致聋女孩的无声诉说》,让无数网友泪奔。公益片通过5岁女童用手语讲述的无声故事,曝光了我国每年约3万儿童因不当用药致聋的严峻事实,呼吁社会关注:“儿童要用儿童药”。

实际上,由于伦理原因,许多药物的安全性很难在儿童身上展开研究。“儿童用儿童药”目前施行比较困难,但多数医生都会选择避开使用对儿童毒副可能性较大的药物。

我国儿童药不合理比率高达12%-32%

初秋已至,季节的变换经常引起年幼的孩子感冒发烧。“生病吃药”似乎是老生常谈,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药品,儿童该吃什么样的药、如何吃?很多人恐怕并不清楚。一旦用药不当,有些儿童可能就要付出一生的代价——央视的公益广告指出:由于用药不当,每年我国约有3万儿童陷入无声的世界,造成肝肾、神经系统等损伤的更是难以计数。

根据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的数据,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的病例中,14岁以下儿童占了10.6%,而越是年幼的儿童,用药不良反应越严重。一项旨在了解儿童用药习惯及潜在风险的“儿童安全用药大调查”则显示,我国儿童不合理用药比率高达12%—32%、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2.9%,其中新生儿更高达24.4%。滥用、错用“耳毒性药物”,也是儿童后天致聋的主因——我国7岁以下儿童因不合理使用抗生素造成耳聋的数量多达30万,占聋哑儿童总数的30%—40%。

90%药品没有儿童剂型

世界卫生组织(WHO)曾指出,全世界有许多儿童药物的使用为“标签外使用”。简单来说,就是这些药物对儿童的作用尚无定论,并且没有获得许可对儿童使用。由于许多药物不是专门针对儿童开发的,因此,药物的研究也是在成年人中进行的,这使得获知适合儿童的剂量、剂型十分困难;在药物对儿童的有效性、安全性上,许多药物的说明书上并没有足够的信息。

我国有2.2亿儿童,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数据显示,我国3500多种化学药品制剂中,供儿童专用的仅60余种,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正因为“儿童没有儿童药”,多数家长甚至个别基层医生只好凭借经验给孩子吃药,治好了功德无量,治不好毁人终生。

儿童不能通过单纯减量来用药

很多人回忆起自己小时候生病时,都认为从未遵循过什么用药原则,一直都是大人的药掰成一半吃,凭着感觉和“经验”随意给孩子用药的现象屡见不鲜。最后许多人不仅治好了病,也并未出现什么后遗症,因此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妥。

其实,药物一般是通过肝脏代谢、肾脏排泄,而儿童脏器尚未发育完全,仅凭药量增减极易对儿童身体造成损伤。儿童绝不是单纯的成人缩小版,因此也不能单纯通过减量来用药:

新生儿及幼儿时期,胃肠蠕动较慢;

新生儿肝脏功能只有大人的20%~40%;

新生儿的肾功能约只有大人的30%,1岁左右才能达到成年人水平。

儿童发育不成熟,让儿童用药确实很“尴尬”。儿童的机能水平与成人不一样,身体的激素分泌水平、代谢功能都与成年人存在差异,儿童的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因此,一些药物的成人剂型是儿童不能接受的,这些药物对儿童肝脏、肾脏的损伤很可怕。正因为如此,儿童生病时需要服用专门的儿童用药,但“儿童没有儿童药”的现状,让儿科医生也十分为难。

儿童对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成人不同

此外,成年人与儿童对药物的不良反应是不一样的。央视公益广告中用药不当致聋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耳毒性药物会缓慢损害听力。成人的耳朵在早期中毒时会出现耳鸣等症状,立即停药后即可纠正。但婴幼儿缺乏表达痛苦的能力。

目前,在耳鼻喉科就诊和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的聋儿,有很大的比例是因为使用了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患儿无法准确表达所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的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刘芳告诉记者:儿童在耳毒性药物的应用上要十分慎重,临床上多见的耳聋孩子,往往和他们的基因有关——就像有人对青霉素过敏一样,一些儿童对耳毒性药物很敏感,用药后会造成重度耳聋,影响今后的人生。

耳毒性药物滥用情况普遍

早在1999年,卫生部就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规定孕妇及6岁以下的婴幼儿严禁使用耳毒性抗生素。然而,我国尚未有禁止和限制使用耳毒性药物的法律法规,因此这类药物在非耳鼻喉科专科医生或者小门诊中被滥用的情况很普遍。

常见耳毒性药物种类

1.氨基糖甙类抗菌素: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小诺霉素、新霉素、托布霉素、洁霉素等。

2.非氨基糖甙类抗菌素:氯霉素、紫霉素、红霉素、万古霉素、卷曲霉素、春雷霉素、里杜霉素、巴龙霉素、尼泰霉素、多粘菌素B等。

3.水杨酸盐:阿司匹林、非那西汀、APC、保泰松等。

4.利尿剂:速尿、利尿酸、汞撒利等。

5.抗肿瘤药物:顺铂、氮芥、博来霉素、氨甲嘌呤等。

6.中药:乌头碱、重金属盐(汞、铅、砷等)。

7.其他:奎宁、氯奎、心得安、肼笨达嗪、胰岛素、碘酒、洗必泰等。

儿童用药“别瞎掰”

文/ 记者 刘汝佳
 


 

▲盐酸吗啉胍是处方药,不法幼儿园却长期私自喂给园中的孩子

少年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阶段,在解剖、生理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对药物在体内的吸收、代谢解毒和排泄等过程不同于成年人,特别是对神经系统药物极为敏感,这要求我们注意到:一些成人可以使用的药物,儿童应该是禁用的。

北京医院主任药师、资深临床药师刘治军表示,因为伦理的原因,很多药物的安全性无法在儿童身上进行研究,所以目前说明书已经明确儿童可以用的药物很少。不过,医生们根据历史上发生的若干儿童用药安全事件,也建议某些药物应当慎用,甚至禁用。除非经过风险和收益的权衡、认为使用一些风险药物是利大于弊的,否则医生和家长都应选择谨慎用药。

除了耳毒性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还有哪些儿童禁用药是我们应该严加防范的呢?

惹不起的药物尽量躲

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孩子,在出现各种感染性疾病时广泛使用了四环素类药物。这一代的部分孩子有个显著的特征“四环素牙”,表现为明显的牙齿黄染。四环素不仅会导致牙釉质发育不良、牙齿着色变黄,还对骨骼生长有抑制。如今我们有了更多安全有效的抗生素作为替代,所以针对儿童已禁用了四环素类药物。

喹诺酮类药物如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也是成人常用的广谱抗菌药。它们的不良反应虽然较少,但美中不足的是:有实验曾发现,这类药物偶发性地导致幼年犬的软骨发育异常。医学界为了防患于未然,一直沿用“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的规则,所以家长一定要注意,不要给孩子服用氧氟沙星(常见的利复星)等药品。

激素类药物幼儿也需要谨慎服用。例如,大剂量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会抑制生长激素的分泌,进而影响幼儿的发育。性激素也是儿童尽量避免使用的:雄激素长期使用会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发育,还会导致女童过早成熟。除非危及生命,一般禁止长期、大剂量地口服或静脉用激素。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曾经因为广告效应风靡中国的儿童退烧药“尼美舒利”,该药已被发现可能导致严重的肝脏毒性。肝功能脆弱的儿童,必须禁用尼美舒利。

其实,家长不仅要对上述药品严防死守,就连感冒药也要遵循“3岁以下儿童不能服用,6岁以下儿童谨慎使用”的原则。不过刘治军强调,这些禁用药物也不能说完全不能使用——因为药物治疗是一个风险和受益的权衡过程,如病情已危及生命,还是要听从医生的建议。

医生需专业,家长备常识

随着儿童用药不当问题的凸显,更多人希望找到可以避免用药不当的途径。北京儿童医院主管药师刘莹告诉记者,若要保障儿童的用药安全,医生和家长都要负起责任,一方面医生要起到非常专业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家长也需要知晓一定的用药原则。

“一位医生的专业技能非常重要,尤其是需要不断地知识更新。”刘莹说。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多为注射剂,误服摄入的可能性很低。因此这类药物使用不当,多是由于医生的“失误”造成的,而这种“失误”一般都是因为该医生不了解药物特性,给一些本可以避免服用的患者服用耳毒性药物,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伤。其实,头孢类、青霉素等完全就可以代替具有耳毒性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使用。

“病毒灵”(盐酸吗啉胍)一度被“神话”为广谱抗病毒药物,用于治疗各种各样的病毒感染。但目前这种药物已被逐渐淘汰,国外已经基本没人用、国内的大医院也不用了,但许多基层医生还在用——2014年的陕西省幼儿园“病毒灵”滥用事件就是个教训。

除了医生需要巩固专业知识,家长也不能轻视自己的责任。刘莹告诉记者,不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是很多家长都会犯的错误。错误的用量以及用法,都有可能对儿童健康造成风险。一些家长对药物的特性并不是很了解,例如害怕胶囊性状的药物的外壳对儿童不利,就私自将胶囊剥开、只给儿童服用颗粒。其实胶囊类药物往往是肠溶性的,药物失去外衣后可能会改变溶解场所,从而影响药效;还有一些胶囊药是缓释类药物,私自去除胶囊还会引起风险。

不良反应可疑即报,将损伤降到最小

除了耳毒性、肾毒性等有迟发性特点的药物,另一些药物在用后短时间内就可能出现异常反应。刘治军介绍,任何可疑的异常表现都要高度怀疑是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时咨询药师。

识别不良反应,首先要考虑时间关系和因果关系:药物不良反应一定是在用药后发生的,用药前的反应可以排除。不良反应可能发生在用药后的当时、也可能出现在几个小时或者几天后,是一个比较大的范围。怀疑药物存在不良反应后停用,症状得以缓解或消失,也可基本判定不良反应为药物导致。

此外,还有一种药物“再激发现象”:有些人好了伤疤忘了疼,之前服药出现的不适症状在停药后好转,种种原因再次使用该药后,症状再次出现。这种情况中的不良反应是药物引起的可能性很大。

刘治军提醒不具备专业药物知识的普通公众,一旦用药后出现不适症状,应该立即联系自己的医生或药师,并根据咨询结果,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立刻停药。这里有一个对任何用药人群都有效的原则——可疑即可报。

儿童用药说明书将越来越完善

细心的中国家长也许已注意到,一些药品的说明书正在发生变化。比如,在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的说明书上,“注意事项”中原有的“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已经被删除了;而“禁忌”项中则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更多药品的说明书也正随着临床经验的丰富而变化。想必随着时间的推移,针对儿童的药物说明书将越来越完善。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对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分析研究、并加强对医护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对基层医生的药物专业知识的培训也必须重视。

此外,儿童专用药体系也在逐步完善。201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已经明确提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也指出,“鼓励罕见病用药和儿童适宜剂型研发”。


▲家长应坚持选用儿童专用药品

儿童用药需要额外辅助手段

不过,儿童专用药物的发展要填补很多空白。首先是需重点研究的空白,专门针对那些没有儿童专用药物的病种、或药物不安全性、有效性未知的情况。

其次是药物开发上的空白,针对目前已有药物、研究或知识,但药物仍需要进一步开发、改进,如用于新生儿期感染的抗生素等。

此外,还有一些“可及性”上的空白,即虽然有专门的儿童药物,但有需要的患儿不能获得的情况,这种情况涉及止痛药、腹泻病高发地区的加锌口服补液盐、儿童肺炎专用抗生素,以及哮喘药物等。

刘莹告诉记者,美国医生针对儿童用药使用的一些额外辅助手段(比如可靠、能够实时检查儿童用药后的身体状况的监测手段)也可能减少用药风险,值得我们借鉴。在需要用到耳毒性药物时,美国医生还会提前对用药儿童进行基因筛查,测试其是否有过敏倾向。■

美国食药监督管理局(FDA)建议家长应做到

1. 阅读和遵循OTC药品的服用说明;

2. 了解药物的活性成分、避免多种药物含有同一活性成分的情况;

3. 尽量买“儿童专用”剂型,对“一茶匙”“一平匙”等剂量不要想当然;

4. 各种药物、食物、维生素补剂等能否一同服用,请咨询医生;

5.清楚自己孩子的准确体重,以便计算药物摄入量;

6.所有药物都存储在一个儿童取不到的安全地方;

7. 服用药物前对药物进行包装、密封、性状的三重检查;

8.家长与医生之间的沟通也十分重要。将患病儿童的身体反应情况以及过敏史等细致地告知医生,可让医生能够选择更合适的用药方案,防止危险发生。

(美国血液肿瘤学会陶杰夫教授对本文部分资料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