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决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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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28 12: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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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往往是大事故,因为对这些行业、区域,主管部门和企业往往不纳入重点监管,在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预备方面都存在漏洞。
每一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都希望它是最后一次,然而,这样的愿望总有些天真。仔细分析每一次重大事故,都会发现其中逃不掉“人的错误”,是“人的错误”真正导致了事故一次次发生,而其中最要命的,是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的缺失。
企业负责人、管理层首先负有主体责任,如果他们的安全意识不足,那么企业自律无从谈起,安全隐患则不会被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小的安全隐患也会酿成大祸,而实际上这种企业往往存在多处隐患。
监管部门则应起着“达摩克利斯之剑”的作用,在企业安全意识和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必须起到“把关”的作用;同时,如果没有强力监管,企业的各项制度是很难落实到位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地方监管部门绝不能因为企业创造了税收和解决就业,在审批上就放松,或者查到了问题也手软;对于部分监管人员因为利益纠葛而放松监管,更应该严肃查处。
此次吉林爆炸事故也提醒我们,越是以为不会出事的地方,越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往往是大事故,因为对这些行业、区域,主管部门和企业往往不纳入重点监管,在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预备方面都存在漏洞。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偶然中有着必然,它其实是一个社会整体的监管体制、水平,乃至公众整体安全意识的反映。联合国有规定,有危险化学品的地方,不管是生产企业还是使用企业都应告知公众,提请大家注意,并告知一旦发生事故该如何逃生,这在国外是通常做法,但在我国很少看到有主动告知现象。
我们看到,通过近年来相关主管部门的努力,我国在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的完善、法规制定和能力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安全水平也在逐年提高。而未来,如何让更为庞大的基层监管人员、企业主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这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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