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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草制品 :食品、药品,还是保健食品?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24 15:57:31   阅读量:0



▲虫草销售柜台
对于野生冬虫夏草来说,消费者一般都是当作一种滋补品拿来炖汤、泡茶喝,几乎没有人会去想虫草到底算是什么,不过,随着极草的横空出世,野生冬虫夏草的身份再次引发争议。

在极草专卖店里,店员一开始表示冬虫夏草是一种滋补品,然后又表示公司是保健食品试点企业,极草产品未来应该是保健食品。由于其产品的木盒、铁盒包装上均未有预包装信息,记者并未看到产品批号。在记者的追问下,店员最后表示,极草产品目前仍然属于食品。

根据相关资料,极草产品最初就是食品,其卫生许可证号为青卫食证字(2008)第630000-400025号。不过,2009年,原卫生部发文《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文中明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及冬虫夏草目前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2010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43号),通知中强调“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因此,国家有明确规定,冬虫夏草不能作为普通食品的原材料,极草系列原有的青卫食证字号也被青海省卫生监督所明令取消。

此外,极草含片的炮制工艺也是疑点。2012年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冬虫夏草粉碎及压制成片不属于中药饮片炮制范畴,明确要求青海省对“规范”予以修正,妥善处理,切实加强对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

在极草的身份摇摆不定之时,2012年7月,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公布的《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这是国家食药监总局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 同仁堂、康美药业、青海春天、劲牌有限公司、江中药业是首批入围的5家企业。

不过,记者并未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保健食品数据库中查询到极草产品,也就是说,青海春天的极草产品尚未获得保健食品的资质。9月底,记者也曾发函给国家食药监总局和青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解释极草产品的确切身份,中间多次联系,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国家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金宗濂教授则告诉记者,据他的了解,试点企业中,目前只有同仁堂一家通过了审批,其它尚在评审之中。

“企业要申请保健食品,必须要有认定机构的功能评价报告,要看是哪家检测机构做的功能评价,申报的是什么功能,只能通过获得批号,有了‘蓝帽子’才能称为保健食品。还没有审批通过就不能宣称功能。” 金宗濂表示,对于市场上还未获得保健食品批号就大量投放广告,宣称或暗示功能的,可以说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即使是有冬虫夏草产品获得了保健食品批号,金宗濂也表示出了一定的担忧,“天然的资源有没有那么多?而且冬虫夏草还那么贵,保健食品是要长期吃的,吃几天是没有效果的。如果要我选择,我宁愿选择蝙蝠蛾拟青(注:指冬虫夏草的菌丝体,可人工发酵生产),跟冬虫夏草功能相似,还更便宜。” 金宗濂还表示,天然和人工虫草的辨伪,以及市场的监管目前都还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