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三点半”后时间窗,是科技教育新契机
中小学“三点半”放学制度的实施,不仅是要为学生减负,让他们有快乐的童年,还应成为他们探索奇妙世界,激发科学热情的契机。
评论员/柯观 编辑/吉菁菁 供图/视觉中国
2018年的全国两会热点颇多,其中一个就是广受家长们关注的中小学“三点半”问题怎么解决?
所谓“三点半”,实际指的是已逐步在全国推广的中小学生下午三点半放学制度。但这一制度实施后,也产生了学生放学后如何管理,时间怎么利用等一系列问题。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寄望于各地能自主探索出一些经验,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推广,比如上海要求中小学的校后服务要做到全覆盖,3点半到5点的时间段内,老师配备有所倾斜;北京主要倡导3点到5点多开展课外活动,同时每个学生补助700-900元;南京则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广西利用社区解决托管问题。
“三点半”制度的实施,本意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但现代社会残酷的竞争,以及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还有高考指挥棒尚未有根本性变化的现实,让这一制度的实效充满了变数。
▲下午3点半,放学时间未到,家长已匆匆分赴各小学门口等待接送,学生纷纷涌出课堂辗转于托管班、培训班……这一情景被称为“3点半”现象
很多家长除了会担心孩子放学后的安全性和自律性外,也会担心他们过于放松,在与同龄人的竞争中“输在起跑线上”。为了缓解这种焦虑,让孩子进各种培训班就是他们能想到的办法之一。
这种想法也进一步带火了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有可能使得国家为中小学学生“减负”的初衷难以实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很容易产生各种乱象,干扰正常的教学。而让孩子进各种培训班,显然还会进一步加重家庭经济负担。
其实教育部已注意到这些问题,并出台了针对中小学招生的“十项禁令”,力图弱化“选拔”倾向,同时还发文加强了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的管理。不过“三点半”后的学生要怎么做才能既不增加学业负担,又能让学生“有所学”“有所得”呢?应该说,北京市“积极开展各种课外活动”的做法尤其值得借鉴。
建立在学生兴趣与志愿参与基础上的课外活动,可能涉及国学、音乐、美术、体育、野外考察、科学实验、科学讲座等很多方面。这些活动或由学校发起或组织,或由其他机构牵头。这些活动既能解决学生放学后的“看护”问题,也能在不增加学业负担的前提下,让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专长。
这些课外活动其实还有更为宏大的意义。有学者就表示,目前我国中小学教育中,在大规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传授方面表现并不差,尽管培养出的杰出人才不算多,总体“均值”还是比较高的。但在一些基础素质,比如人文素质、科学素质、道德修养等方面不仅“均值低”,而且“标准差很大”。引导学生参与这些课外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让他们能在有充足的时间保证、无紧迫的分数压力的前提下,潜移默化地吸取各种养料,增长见识,提升其各方面的素养,从而提升总体的基础素质。
各类基础素质中,科学素质显然是“重中之重”。提升科学素质,既是个体对现代文明的一种主动融入,也是现代国家间竞争最为核心的要素之一。而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培养各类科技人才都需要“从娃娃抓起”。
我国的中小学已有科学课的设置,但在具体教学实践中各学校差别很大,相当一部分科学课不正规,有的师资力量、教学器材缺乏,有的教学方案不合理,有的则被其他科目占用。
中小学“三点半”放学制度的实施,不仅是要为学生减负,让他们有快乐的童年,还应成为他们探索奇妙世界,激发科学热情的契机。这个时间段开展的各类科学实践活动,对于一般学生而言,意义主要体现为增长科学知识,开阔眼界,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技能。
而对于“学有余力”,科技兴趣浓厚,参与能力较强的学生,则需要提供更高的平台,让他们有机会走进高校、科研院所,接受院士、专家或其他专业导师的指导,从事自己喜欢又力所能及的一些科学研究,通过积累与磨练,为未来走上科研道路打下良好基础。
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官方还是非官方的机构,凡是活动质量、科学性、权威性有保证,有专业性团队负责,且公益性宗旨明确的,都应获得来自政府、科技界、教育界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鼓励。
当然,“三点半”后的科学实践类活动并非越多越好,否则可能成为学生的另一项负担。活动本身也要引导参加活动的学生放弃急功近利的想法,而应着眼于学生兴趣,提升其科学素质,培育科学土壤,发现和培养未来的科技人才为目的。
要知道,儿童、青少年学生的可贵之处往往在于好奇和异想天开,他们常说“我想……”“要是……”,他们探索和创造的火花往往从这里燃起,但也常因处理不当在这里熄灭。学生的科学实践活动既要爱护其“创造火花”,也要为这些“火花”绽放提供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