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恐惧大数据?
阿里巴巴是“数据窃取者”吗?腾讯可以“监控”我的聊天记录吗?百度会记录我所有的搜 索记录吗?最近,一系列关于数据的事件又重新把媒体和公众引向关于大数据的最初的是非问题:大数据会不会泄露个人的隐私,最终,像《黑客帝国》所揭示的那样,人被电脑所控制?
这时候,不免要提到关于大数据的几个误解:
首先,大数据的积累靠“偷”吗?付费通和支付宝“分手”之后,付费通暗示,是支付宝过量的用户数据查询导致其系统成本增加而最终导致分手。也就是说,付费通在指责支付宝“偷”数据。在这里我们不讨论这两家公司的恩怨是非,我们需要厘清的是,数据的积累,真的是靠“偷”?
如此理解的人,还是将大数据理解为“数量大”的数据,且越大越好。但是,大数据的精髓和要义,不在于大,而在于在线、可用和流动。要说“大”数据,欧洲对撞实验室做一次实验产生的数据,100个BAT分析不完。而以往存储在磁带、胶片,甚至是现实世界中产生的大多数数据,都不能对未来的事情有所助益——因为它们还没有在线。
互联网普及之后,产生的数据可谓多,而Google找 到了人们对数据使用的路径,做成了搜索引擎,把数据做成了生意。所以说,大数据的本质不在于“大”,而在于在线、可用、流动。要抓住大数据的机遇就一定要 在 观念上打破“垄断”数据的想法,数据不能利用起来就是一堆只会占用存储空间的无用字节而已。即使是阿里、腾讯、百度这样的大型互联网公司,看似掌握了海量 的数据,但和整个社会的积累相比也只是九牛一毛而已,同样需要在数据上跟外部保持开放和分享,并思考一条让数据分享双方都能获益和实现数据增值的途径。
其次,大公司能做所有的事吗?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只有大公司有做数据基础设施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但大公司并不能办成所有的事。大数据的商业价值在于使用大数据的公司做得好,而平台公司的意义,就在于提供好用的数据工具和基础设施。
从阿里、腾讯、百度几家做云计算(数据处理的基础)的历程来看,建立自主的,能适应互联网要求、弥补IOE(IBM、Oracle、EMC)弹性差劣势的基础设施,投入在5年以上是一个基本量。阿里云、腾讯曾经的“台风”项目、百度的“金字塔”项目都是历经坎坷,有的逐步走向成功,有的夭折于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的平衡中。
家大业大才能玩大数据,但大公司并不能包揽整个大数据时代。原因主要在于,大数据需要盘活,而盘活需要流动、需要共享。不然“大数据”只是“数据大”。而流动和共享则来自于大型平台与多种垂直类网站的合作,更多的,在于和非互联网公司的合作。
此外,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优势在于平台本质,做平台,而不亲自下场做具体业务。对各行业公司来说,数据的盘活和利用在于对行业的深刻理解,这是互联网公司本身所难以达到的。
最后要问问,为什么没有大数据的经典案例出现?前几年,Google数据预测流感的案例曾被广为传播。啤酒与尿布的案例则是像一块儿铁,在众人的口中生了锈。而各互联网公司用来博眼球的所谓大数据分析球赛、高考作文、春运等,其本质无非是一张Excel表单,只是事后统计,并没有进一步的预测、影响经济决策的作用。
是不是人们对于大数据的效果过于渴求了?是不是互联网公司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时,对新的商业机会的过于期待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对数据的应用、理解,甚至合理的存储方式,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可作为未来核心竞争力的资产,数据并不会像绚烂的烟花绽放,更像空气、水、电,以一种无声的方式浸入和改变世界。
而我们要做的,无非是不要让恐惧排挤了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