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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建设“种业强国”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27 21:28:23   阅读量:0
  “种业强国”是“中国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什么才是“种业强国”呢?日前,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他认为,“种业强国”应该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首先是科技创新能力强。当前的关键是要通过深化种业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种业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有序流动。加快构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有序分工、密切合作的种业创新体系,改变过去种业科研主要在科研院校的状况。我国现在既要继续发挥科研院校种业创新的优势,同时又要推动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加快开发出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
  
  其次是种子企业强。我国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投入,支持企业在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能力,推动种业领域的企业重组,尽快缩小与跨国种业企业的差距。
  
  其三,种业知识保护体系强。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完善和保护农民、品种权人、企业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平竞争良好的社会秩序。
  
  另外,要有一个良好的国际交流平台,加快种业国际化步伐。要积极推进国家间、区域间种业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拓展合作空间,进一步引进人才,支持各方面种业人才在中国发展。同时,支持我们的企业到国外建立分支机构,服务所在国的农业发展,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实现我国种业更高层次、更大规模的对外开放,加快我国种业国际化的进程。


  
  当前我国正在借鉴发达国家在种业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利用分子育种等现代技术和方法,逐步改造和武装我们的传统育种,同时加大种质资源的深度挖掘和评价力度,创制优异的育种材料,扩大新品种培育的遗传基础,从而提升我们国家新品种研发和创新的效率及其能力。
  
  我国也正在加强育种机制的创新。长期以来,我国育种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原始创新不够一直为很多人所诟病,未来随着科研体质改革力度的加大,这种局面将会得到改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集中培育育繁推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它既能进行材料的研究和创制,还能不断推动新品种的推广,从而提高新品种的开发和推广能力。同时,在国家层面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规划,组织全国优势力量进行联合攻关。
  
  当前,我国也正在加强品种管理制度创新。余欣荣透露,农业部正在《种子法》品种审定框架下进一步创新品种的管理机制,从而提升新品种开发能力。
  
  加大品种权的保护力度也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只有依法保护新品种的各个环节的知识创新、品种权人的权益,各方面的人才、智慧才能够在种业这个领域得到尽情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新能力才能够得到进一步发挥。
  
  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也需要积极推动优势种子企业“走出去”,服务所在国农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在这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显著的表现是种子出口规模在不断地扩大,种子年出口总额已经超过3亿美元,目标市场也在日益扩大,除了周边的像越南、巴基斯坦、孟加拉等东南亚国家,现在非洲、中亚这些市场也在加强和所在国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