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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靠一个肾,能跑得转吗?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20 16:06:21   阅读量:0

  导读:8月份,江西贩肾案件经媒体报道之后引发广泛的关注,该贩肾团伙通过网络招揽卖肾者,圈养40人摘肾23个,以海鲜名义空运。卖肾者多为20岁到30岁出头年轻男性。那么,人在“卖掉”一个肾脏之后,仅存的一个肾脏能否“跑的转”?肾脏对人体有多重要?为什么卖肾的黑市如此火爆?这些问题,需要细细道来……

  肾脏就像一个“血筛子”

  肾脏是人体中重要的调节器官,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排尿。据专家分析,尿液中有许多有机成分,比如尿素袋、肌酐等,肾脏排尿就是把这些毒素排出,从而达到维护酸碱平衡、调节电解质的效果。人们通常也把肾脏这种保留营养物质、排出毒素的作用形象地称作“血筛子”。

  ▲人一旦得了肾病,肾脏就不能很好地起到排毒的作用,会使有害物质遗留在体内,引起多种病症

  与此同时,肾脏还有内分泌的功能。专家分析,肾脏分泌的红细胞生成素能加速血红蛋白和红细胞的生成,从而对骨髓的造血系统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贫血的程度与肾衰程度有关,这也就是肾性贫血的原因。此外,肾脏还能分泌肾素等其他物质,对人的血压也有着直接的影响。肾脏的这些功能保证了机体内环境的稳定,使新陈代谢得以正常进行。

  两个肾脏像对称的扁豆一样分布在人体的两侧,位置在后脊柱两旁的浅窝中。它们同时为人体服务,并且可以相互代替,当一侧的肾出现问题时,另一侧的肾就会代偿工作。所以,人体在只有一个肾工作的情况下,并不会对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太大影响,另一侧的肾在代偿工作中还会有所增大,以确保肾功能。但在面临极端情况时(如摄入过量的肾毒性药物或其他物质),一个肾的工作负荷会很大,更容易肾衰,健康风险就会随之增加。

  肾衰竭导致的肾脏缺口

  当人患有终末期肾功能衰竭,俗称为尿毒症,这时患者只能有两种选择。武警总医院器官移植科主任医师刘航说:治疗尿毒症的方法,一种是透析治疗,也就是人工肾;另一种是肾脏移植,这是最根本的治疗方法。

  肾透析是依靠仪器进行血液体外循环,刘航解释说:“所谓血液体外循环,也就是通过机器把血液引流到体外,将血液中的有毒成分过滤之后,再回输到体内的过程。”

  刘航认为,利用透析的治疗效果只是暂时的,在病人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根据病情需要,每周要做不等次数的肾透析。在肾源紧缺的条件下,肾透析几乎是唯一能够保证病人身体正常运转的医疗手段。

  记者在武警总医院采访到患者张先生,他今年40岁,在一周前刚做完换肾手术,现在还在医院里观察病情。这个肾源他等待了近3年,在这不到3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是通过透析来维持着肾脏功能。据刘航介绍,像张先生这样患有终末期肾病患者,在中国的数量达百万人之多,但能够做换肾手术的只有四五千例。

  ▲肾脏移植是治疗尿毒症的最佳选择,统计显示,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患者,大约50%可以存活十年以上。但器官配对的成功率较低,肾源较少,大量的患者因为缺少合适的肾源而不得不做透析

  目前,中国肾移植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据刘航介绍,判断肾移植手术是否成功,是按年限存活率来计算的,据统计数据显示,1年存活率在98%左右,5年存活率在80%左右,10年存活率在50%左右。并且,随着科学的进步和药物的完善,存活率还有提升的空间。

  除了存活率以外,医学界还统计了“半寿期”,即多少年后还有一半患者能存活。据美国统计数据显示,黑色人种为8年;白色人种为12年;而当地华裔为18年。中国虽然没有类似统计,但可以推测,中国人的肾移植半寿期约为10年。北京军区总医院肝胆外科副主任医师陈永兵也认为,“一般肾移植后,10年后就会慢慢失去功能。”

  “脑死亡”不立,器官捐赠受阻

  1959年,法国学者P.Mollaret和M.Goulon在第23届国际神经学会上首次提出“昏迷过度”的概念,同时报告了存在这种病理状态的23个病例,并开始使用“脑死亡”一词。从1966年开始,法国即确定了“脑死亡”为死亡标志。

  在“脑死亡”概念提出40余年后,中国仍没有针对“脑死亡”的立法。卫生部于2009年通过了脑死亡相关标准和器官捐献的技术规范,通过多年临床实践,2011年进一步把标准分为三类,即脑死亡的器官捐献(DBD)、心脏死亡的器官捐献(DCD),以及在脑死亡基础上的心脏死亡的器官捐献(DBCD)。在实践中,这三类情况都有,但是纯粹脑死亡的器官捐献非常少,脑死亡的立法仍然需要积极推动。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器官捐献工作。根据国外统计,一个人濒死前最后一段时间花费的医疗费用能占到一生的80%,其中有一部分是脑死亡的,即从生物学上已经死亡,没有任何挽救的机会,但受制于传统观点影响,医生不得不去做抢救措施,浪费了大量医疗资源,也制约了器官捐献。

  对此,刘航认为,现在医院的肾源获取一般有三种途径,分别为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亲体供肾和其它来源。器官获取后,在肾源配型成功的情况下,获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即可进行肾移植手术,目前我国逐步转以DCD的情况为主要来源;而亲体供肾则是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获得肾源。无论是哪种方式,肾源与肾患者的比例都是绝对不对等的,这也就为肾衰竭患者在无形中增加了一层障碍。

  对于亲体移植来说,陈永兵说,如何让供体受到最少的伤害,同时让受体能够更好地活着,这是需要在医学上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有些受体,在预期上或许就不会活得太久,活着生活质量也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亲体移植是否可行。

  北京军区总医院肝胆外科副主任医师陈永兵认为,“脑死亡”虽然目前在中国没有立法,但从医学角度来说,“脑死亡”器官捐献相比其他捐献器官质量相对要好些,如果国家能够放开,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缓解器官供受严重失调的局面。

  器官移植的伦理困境

  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往往是因为受到人们的传统观念影响。武警总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陈新国认为:中国人因为受到传统观念影响,认为最不好的死法,就是死无全尸,所以都不愿捐献。在此,陈新国呼吁人们要解放思想,尽量能参与捐赠,毕竟中国有那么多需要做器官移植的人。

  对亲体捐献方面,陈新国主任发现一个现象,老人捐给子女的多,女人捐给男人的多。

  陈新国主任说,亲体捐献都是自愿无偿捐赠,供体(捐出器官的一方)之后的生活质量可能会下降,但当受体(接受器官的一方)手术后并没有存活多久,或生活质量不好,其实,这种捐献对于供体来说,是有些不公平的。

  目前,国际上对中国器官移植非议较多的是死刑犯的器官捐献问题。陈永兵医师认为,死刑犯捐献器官和普通人一样,都会在死前签署捐献协议,死刑犯自身也有自愿捐献器官的权利。据陈永兵观察,即便是十恶不赦的死刑犯,在临死之前也会有一丝善念,大多数死刑犯都希望通过器官捐赠这种方式,一是对受害者做一些精神上的补偿,二是希望自己死后不要堕入地狱。所以,这种自愿捐献的意愿是真实的。

  陈永兵认为,对待这件事情,国际上有很大的反对声,这与西方社会的哲学基础有关。西方哲学强调自我,讲究人权,而中国自古以来讲究利他,强调每个人都是为亲人和朋友而活着。因此,在两种不同的哲学背景下,对待器官移植也有不同的观点。

  陈永兵说,中国现在有这么多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能够捐献又不让捐献,那么对那一些需求的人来说,也是不道德的。

  异种移植或是未来方向

  目前在医学上经常会采取异种移植,为摆脱供体严重不足而努力。所谓异种移植,是指将一个物种的组织移植到另一个物种体内,如从猪到人。它与同种移植不同的是,异种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从而使得这种移植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未来的器官移植的发展方向,我个人认为是异种移植。”陈永兵说,“目前,临床实验已经在用猪肝移植到狒狒身上,对于人体移植来说,未来最可能应用于临床的是猪肝,因为猪肝与人肝的构造是非常相似的,当然这也存在一些问题。”

  陈永兵认为,异种移植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动物原性疾病,如果一旦这些疾病进入人体发生变异,或许就会发生更大的“悲剧”;二是伦理问题,当移植一个猪肝到人体上,可能看不出来,但当移植一个猪头到人体上,那怎么界定原来那个“人”,到底是猪,还是人;三是排斥反应,人体内负责组织排斥的免役系统,将很容易识别出外来组织并强烈排斥它。

  据介绍,按照排斥反应的形态变化及发病机制,可分为超急性排斥反应,急性排斥反应和慢性排斥反应。陈永兵表示,超急性排斥反应是发生在移植后的几分钟或几小时,移植器官迅速转变为暗红色,并伴有出血坏死,这一般是因为供体与受体的血型不符;急性排斥反应较常见,多发生在数天到数周之内,经激素等免疫治疗后,大部分可治愈。慢性排斥反应常是反复急性排斥反应的积累,平时需要加强器官自身维护,目前来说没有教好的治疗方法。

  刘航认为,之所以会产生排异反应是因为人体本身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排异反应实质上就是人体自我免疫的过程。不仅肾脏移植会产生排异,肝脏移植、心脏移植等器官移植手术都会产生排异。

  “当排异发生时,通常表现为尿少、肌酐升高、发热、肾区疼痛、高血压等,医生会为患者提供药物来抑制排异。”刘航说,“但由于每个人的体制不同,排异的程度也不同,如果出现超级排异又不可抑制,就只能宣告肾移植失败。不过,排异现象虽然不可避免,但在手术进行前会将排异风险降到最低。”

  在器官移植技术领域,陈新国认为,排斥反应已经不是主要问题,现在的技术条件基本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