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为何拒绝充电宝?
近日,民航局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对旅客能携带充电宝的数量、携带方式等作了详细规定。根据公告,乘机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数量不能超过2个,且必须乘客携带不能办理托运。
充电宝原理
充电宝是一个集储电、升压和充电管理于一体的便携式设备。储电介质一般采用锂电电芯,锂电的电压在2.7-4.2V 之间,电压随着电量的下降而下降。充电宝通过升压系统把2.7-4.2V 的锂电电压升压到5V,给手机、平板电脑等其它数码产品充电。
充电宝并不是一次性用品,一般可以使用800个循环,好的电池可以使用一千多个循环。充电的过程是锂离子脱离正极钴酸锂,进入负极石墨形成LixC6(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过程,即储存锂离子过程,放电过程则相反。充电宝内部的充电管理系统根据锂电池的电压,自动调节充电电流。过程有预充,恒压充电,和浮充充电等。事实上,充电宝的核心“电芯”和手机锂电池、电脑锂电池是一样的结构,只是容量有差别而已。
充电宝缘何成“炸弹”
1.外部短路原因:
电芯未对好,造成正负极接触;
电芯在周转过程中打火;
用户在使用时正负极短路;
保护线路板失效;
2.内部短路的原因:
机械破坏:充电宝受到外部挤压或重物冲击时,电芯内部结构变形造成短路。
电池过充:电池过充电时,正极的锂过度放出会使正极的结构发生变化,而过度放出的锂无法全部插入负极中,容易造成负极表面析锂,从而形成的晶体刺穿隔离膜形成短路。
高温引起:高温会造成隔离膜收缩,温度的高低取决于隔离膜失效温度,一般是130度。
限制“充电宝”乘机规定:
1、不能托运,只能随身携带;
2、电容量在20000mAh(含)以下则无需申报航空公司,可随身携带;
3、电容量20000至32000mAh(含)经过航空公司批准后可随身携带;
4、电容量大于32000mAh则不能携带;
5、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让充电宝保持关闭状态,不能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限制充电宝乘机原因:
1、因为锂是极不稳定的金属,充电宝在高空环境下遇热后容易引起自燃,且起火后不易被扑灭;
2、如果将充电宝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的话,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容易受到挤压或者被碰撞,充电宝一旦着火会引燃行李,货舱的火情难以发现和控制,因此充电宝托运十分危险;
3、充电宝没有相关的国家规定,次品充斥市场,为避免潜在的危险,中国民用航空局限制充电宝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