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平衡车上路,会扼杀下一个“自行车”吗?
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存在短板,但也有优势。如果一禁了之,扼杀了市场的需求,其发展必然要遭受沉重的打击,这与当前支持创新、鼓励创新的精神是相违背的。
文/记者 李鹏 编辑 刘昭
日前,北京市交管局新出的一项规定,让很多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发烧友心痛不已。新规中说,以后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或者电动平衡车的,将被罚款10元,民警在做出处罚后,还将责令违法人立即改正,不得在马路上继续使用滑板车。就在近日,上海市也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采取了措施:如果在机动车道上使用,可以处以上限50元的罚款;如果是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使用,处罚20元。
电动平衡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其成熟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现在将其上路一禁了之并不是明智之举,这也和当前我国建设创新性国家、鼓励大力创新的大局颇不协调。
对交通管理部门而言,他们的确有自己的苦衷。由于无法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定性,其在管理上要面临很多问题,甚至很多交警经常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是让它们上人行道,还是上机动车道?也就是说,它们当前并没有清晰的路权。也有人认为当前这些玩意儿根本就没有路权。
其实,就是这类车的发源地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它们也没有大行其道,制约其发展的同样是路权的制约。据报道,美国部分城市至今都不允许平衡车上路;在英国,平衡车被法律定为动力车辆,目前只能在私人地界经许可后行驶;邻国日本,平衡车被要求必须配备有刹车与头灯、刹车灯、方向灯等辅助设备,车主也需缴税注册车牌并拥有驾驶执照。
在另外一个方面,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当前也的确在安全上存在着一些短板。北京市消协选取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经测试,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千米,最快的车速已达到每小时27千米。但电动滑板车因车轮直径较小,刹车时摩擦系数小,车速过高将直接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极易引发危险。20个样品中除1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刚好为4米外,19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远大于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达到了9.9米。
一些观点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上路“痛下杀手”无可厚非,这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不可忽视的是,作为一种颠覆性的交通工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也的确有自己的优势,比如可以作为上班族的短途代步工具,方便与地铁等交通工具的衔接,更加节能高效,完全符合现代绿色出行的理念等。也正是这样的一些原因,目前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在国内外开始拥有越来越多的拥趸。创造培养了新的需求,而后需求推动着市场的发展和产品的进步,很多工业化产品都是这样的路子,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也不例外。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一禁了之,扼杀了市场的需求,这种交通工具的发展必然要遭受沉重的打击。这也是与当前的支持创新、鼓励创新的精神相违背的。
对待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这类新型交通工具,当前需要的是规范和引导,引导整个行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当前该类交通工具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制定更为严格的限定性举措,比如对行驶的道路、速度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其就像我们在高速公路等一些道路对汽车的管理一样。这样相应的厂家就会不断推动技术革新,生产出更为安全可靠的产品。我们总不能说开汽车也容易导致人员伤亡,就对汽车全面实施禁令吧!
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的自行车,被城市接受也花了很长一段时间,马路上也是后来才有了专用的自行车道。如果没有禁令,未来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这类交通工具的命运如何?目前还无法预料,其还需要市场的考验。但是在市场还没有充分考验它以前,为何非要将其“一锅端”呢?
科技创新的应用总是由不成熟到成熟,当前中央把科技创新推动中国发展作为国策,我们实际落实时,一定不要叶公好龙,管理部门对创新事物的管理也要有创新思路,不能懒政,这个宜疏不宜堵。毕竟现在平衡车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其简单轻便是谁都无法忽视的交通优势。